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标徽征集活动公告

2009-07-06 16:29:40  来源: 长沙地铁网  本文关注度:   
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隶属于长沙市人民政府为国有独资公司,主要承担轨道交通项目的融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为树立轨道交通品牌,凝聚社会各界智慧,动员广大市民关心和支持轨道交通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标徽。

一、   活动概述

1、活动时间:即日起至2009年8月15日。

2、投稿时间:即日起至2009年8月5日。(邮寄稿件以邮戳为准)

3、获奖作品公布:2009年8月下旬

二、   作品要求

1、作品应主题鲜明,寓意深刻,充分反映湖湘文化、长沙精神和长沙城市特色与轨道交通特点。

2、作品应构图简洁,色彩明快,构思巧妙,具有视觉吸引力和艺术感染力,易于记忆和识别。

3、作品必须由设计方案、全彩色版和黑色版设计图稿、设计创意理念详细说明等组成。

4、作品规格,设计人提交的标徽核心设计方案图稿须打印绘制在A4规格纸上,全彩色版和黑白版各一式两份,同时提供可供网络发布、平面印刷的电子文件。

三、评选奖励办法

1、征集方将组成专家评审组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审并选出6件入选作品,并评出考核入选奖1名,奖金5000元,入选奖3名,奖金1000元。

2、征集活动结束后,被轨道公司采用作品将于8月下旬在新闻媒体上公布                              

四、作品投递方式:

应征作品邮寄至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并在信封左上角注明“长沙轨道交通标徽”(邮编:410007,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劳动东路174号福乐康城商务楼),电子版统一发至邮箱:csmtr@126.com,联系电话:0731-5487052,联系人: 张曙光      

五、说明

1、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未被采用的来稿作者可自行处理。

2、因邮寄延误、丢失或损坏、误寄、邮资不足、失窃或其它非征集方的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征集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被最终采用的标徽其所有权、修改、使用、署名、复制、发行、展览、放映、网络传播、改编权等所有蓍作权均归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所有,轨道公司将按有关法规申报知识产权,设计者不得再在其它任何地方使用。

4、凡涉及抄袭、借用等违宪、违法、违规等侵权行为均由投稿者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5、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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